中国海洋大学201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1-29浏览次数:133

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海大人字〔20095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校所有在编的事业编制正式在职人员,享受事业编制同条件待遇且由学校事业费支付工资的人才派遣人员,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考核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详见党委组织部通知)。参加考核人员按要求填写《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附件1)。

二、时间安排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及要求

负责单位

129

各单位进行考核动员,明确考核要求和操作程序教职工自我小结,填写考核表;

组织教职工考核述职,进行民主测评,收考核表。

各单位

1218日前

审核考核表,汇总测评情况,确定教职工考核等级和结论,并将结果通知教职工本人;在考核的基础上,评选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教师。

各单位

1225日前

教职工可提出复议,各单位做出答复。机关党委、直属业务部门党总支和各学院将教职工考核表及考核结果、评优结果汇总表等(附件1至附件5)报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uchunxi@ouc.edu.cn

各单位

1231

审核各单位对教职工的考核结果,将评优结果及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进行公示。

人事处

20121月初

发文公布、存档、兑现评优奖励。

人事处

 

三、其他事项

1、从外单位调入且不满半年的,由原工作单位写出评语,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

2、对于在试用期或未确定职务的新录用人员,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3、在站博士后按在职人员管理,参加年度考核,不占本单位基数。

4、在批准期内的国内外进修、访问学者等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不占本单位基数,年度考核结果视同为考核合格,由所在单位填写《2011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附件3)。

5、人才交流中心待岗人员(办理正式借用手续的除外)、因病请假六个月及以上的、校内离岗退养等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由所在单位填写《2011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附件4)。

6、各单位应加强年度考核工作,对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或不按时提交考核表的人员,按考核不合格处理。

7、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考核为“优秀”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实际参加年度考核人数的20%。各单位在考核为“优秀”的人员中按不超过本单位实际参加年度考核人数5%的比例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

8、单位中层干部不计入所在单位考核人数,不占单位考核基数。

9、为做好个人考核表的归档工作,请各位教职工严格按照考核表备注栏的要求进行打印,并由本人亲笔签名。16K双面打印。

10、对考核结果的反馈和申诉,按《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春玺

联系电话:66781890

电子信箱:yuchunxi@ouc.edu.cn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2011年度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申报表 

    附件3:2011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

    附件4:2011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

    附件5:各单位2011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人事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