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关于校内岗位津贴的实施意见》(海大人字[2010]4号)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2011年度岗位津贴发放工作的顺利实施,经学校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校2011年度校内岗位津贴计划于2012年春节前发放到教职工银行卡中。
二、2011年度各教学单位的校内岗位津贴学校核拨比例在2010年度70%的基础上提高到80%。
三、时间安排
(一)各教学单位
1、2011年12月6日前,基础信息核对和工作量统计。
人事处核对教职工在岗时间、岗位变更等基础信息,并根据以上信息核算2011年各单位核拨额;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校内岗位津贴分配实施细则,做好2011年度业绩工作量的核算工作。
2、2011年12月7日,学校下达核拨给各单位的津贴总额。
3、2011年12月20日前,各单位进行2011年度校内岗位津贴核算,并将本单位教职工2011年度岗位津贴发放的最终数据的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报人事处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行远楼418房间)。(报表格式与下发给各单位的表格格式相同)。
4、2011年12月23日前,各单位将校内岗位津贴自筹部分所需经费内划至学校岗位津贴专用账户(账户名称:岗位津贴二级单位自筹;账号:0000-82211023);财务处联系人:辛蕾,联系电话:66782336。
(二)其他实施二次分配的单位
1、2011年12月20日前,各单位核算本单位职工的工作量,做好2011年度校内岗位津贴二次分配的准备工作。
2、2011年12月27日,学校确定其他实施二次分配单位工作人员的2011年度校内岗位津贴发放比例。
3、2011年12月28日,学校下达核拨给各单位的津贴总额。
4、2012年1月5日前,各单位进行2011年度校内岗位津贴核算,并将本单位教职工2011年度岗位津贴发放的最终数据的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报人事处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行远楼418房间)。(报表格式与下发给各单位负责人的表格格式相同)。
5、2012年1月10日前,各单位将校内岗位津贴自筹部分所需经费内划至学校岗位津贴专用账户(账户名称:岗位津贴二级单位自筹;账号:0000-82211023);财务处联系人:辛蕾,联系电话:66782336。
(三)校部机关及不实施二次分配的单位
1、2011年12月27日,学校确定管理人员和非教学单位工作人员的2011年度校内岗位津贴发放比例。
2、2012年1月13日前,人事处根据津贴发放比例核算校部机关及不实施二次分配单位的工作人员的2011年度岗位津贴发放数额。
四、由于春节放假时间原因,本次校内岗位津贴发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务必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梁君明 李召斌
联系电话:66782519
信 箱:ljm@ouc.edu.cn;lzb@ouc.edu.cn
人 事 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