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1年度青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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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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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有关单位:

接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知,2011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及条件

本次考核范围是现在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种岗位工作,20111231日前转正定级、符合确定技术等级或晋升技术等级条件的在编工人(含合同制技术工人,下同)。

考核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1135号)中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及形式

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三方面。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的考核由工人所在单位根据本人日常工作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确定,不合格者不得推荐参加技术业务水平考核。技术业务水平考核包括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和技术业务理论考试,两项考核均达到规定分数者为技术业务水平考核合格。

技术业务理论考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执行,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和指导下,由各考核点组织实施。

三、考核报名

(一)考核时间

本次考核,技术业务理论考试于20111217统一进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方法

1、报考人员认真填写《青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登记表》(附件2)、《青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呈批表》(附件3)(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报名时上交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

申请放宽年限的还需提供《青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放宽条件审批表》(附件4)。

2、请单位指导报考人员认真填写报名表格,并将本单位报考人员报名情况及时汇总后,填写《青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汇总表》(附件5)、《青岛市事业单位工勤岗位聘用情况一览表》(附件6)盖章后连同考生报名登记表、考核呈批表(报名表、呈批表中的单位意见由学校统一加盖公章;思想政治表现考核情况以及生产工作成绩考核情况由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统一报人事处人事服务中心(所有表格须同时报送电子版)。

3、各单位报送材料时需同时提报《2011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诚信承诺书》(附件7)(签字并盖章)。

4、考核收费标准按鲁价涉发199530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初、中级工120元,高级工140元。

5、申报参加高级工考核的须携带中级工证书、申报参加中级工考核的须携带初级工证书(原件)。按照山东省的相关规定,以上证书须是原人事部门核发的技术等级证书。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请各单位于20111031日下午下班前统一将经审查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名单及相关附件材料报人事处人事服务中心(行远楼424房间)。

四、考核标准

技术业务水平考核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执行。对目前仍未制定国家职业职业标准的工种,参照相近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本着该等级岗位工人“应知应会”的原则,组织命题和考核。本次考核不指定教材,各工种工人在掌握国家职业标准的基础上,可参考国家职业技术鉴定培训教材进行复习。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需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再对外公布。

五、证书发放及岗位聘任

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三项考核成绩全部合格的工人,核发省人社厅统一印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是持证人专业(工种)技能水平的证明。

根据人社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我校具有高级工资格和已被聘为高级工的人员已超过我校高级工的岗位编制数。本次考核合格者,学校将在编制设岗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和学校工作需要,在具有相应岗位任职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六、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于春玺

联系电话:66781890

电子邮箱:yuchunxi@ouc.edu.cn

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申报条件》

     2.《青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登记表》

3.《青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呈批表》

4.《青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放宽条件审批表》

5.《青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汇总表》

6.《青岛市事业单位工勤岗位聘用情况一览表》

7.《青岛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考核诚信承诺书》

8.《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种代码表》

 

 

                             人事处

                      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