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10-28
文章作者:
发布人:
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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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与评聘工作已经结束,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关于实施全员聘用合同制的暂行规定》文件精神,现将签订《聘用合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在本年度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与评聘工作中,岗位发生变动和聘期届满予以续聘的人员;2010年以来新引进且尚未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具体人员名单由人事处发送各单位。
    二、岗位聘期
    2011年新受聘正高四级岗位的人员,岗位聘期为4年;今年新引进的师资博士后及聘任制教师,岗位聘期为2年;其他人员,岗位聘期为3年。
    三、岗位职责和聘期工作目标与任务
    各单位应明确每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其聘期工作目标与任务。岗位职责一般应包括教学、研究生培养、科学研究、专业与学科建设、平台基地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重要履职要求。聘期工作目标与任务,是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及预期工作目标。
    四、工作安排
    1、10月28日前,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布置此项工作。
    2、11月6日前,教职工通过个人账号登录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http://222.195.158.244/hrm/),在“消息中心―系统通知”栏内下载并填写《中国海洋大学聘用合同》合同文本。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管理员将《聘用合同》电子版上传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3、11月12日前,人事处进行网上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各单位。
    4、11月16日前,各单位将修改完善的《聘用合同》(16K纸正反双面打印并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和教职工本人签字)纸质版一式4份报人事处人事服务中心(行远楼424房间),同时将电子版上传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五、合同书需由各单位与受聘人员本人签订,因故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托,否则代签无效。
    六、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使用事宜,请与人事处王道平联系,电话:66782517。
    合同签订工作安排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孙  蒙联系,电话:66782526。
    各单位人事处联系人联系方式,请参见附件
 
 
 
                                                               人  事  处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