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1年度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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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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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博士后流动站、各位博士后:

根据《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字【2007】72号)《关于开展2011年度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1】544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1年度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资助范围

(一)2010112011830期间办结进站手续(以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进站通知为准),在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包括师资博士后。

(二)品学兼优,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在科研工作中做出过优异成绩。

(三)选题范围应紧密结合山东的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重点,所研究课题(项目)应具有较大的理论创新意义或较好的应用转化前景,符合我省科技创新、技术攻关、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性研究的重点发展领域及方向。

(四)鼓励产学研结合,优先资助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合作研究的自主创新项目;对以国家计划统招博士毕业生和海外留学博士身份进站的博士后在站期间承担的博士后创新项目,予以优先资助。

已获得过省博士后创新资金资助的不得重复申请。

二、资助等级及额度

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分三个等级,一等每项资助8万元,二等每项资助5万元,三等每项资助2万元。

三、专项资金的使用

博士后研究人员获得的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其使用和管理按《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四、申报材料与时间

(一)博士后申请

申请人填写《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和《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资助项目简介》(见附件2),并将纸质版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及电子版,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博士后流动站。

(二)流动站推荐

请各博士后流动站组织评审,遴选项目,并于20111018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及电子版,以及《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人事处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行远楼422房间、418房间),属联合培养的博士后,还须提交《联合培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复印件一式一份),由学校审核汇总后上报。各博士后流动站推荐时,需对申请人进行排序。

五、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联 系 人:房桂英    李召斌

联系电话:66782183  66782519

电子邮箱:fgy@ouc.edu.cn  lzb@ouc.edu.cn

 

 

附件:

1《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

2《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资助项目简介》

3《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