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专业技术队伍的学历结构,支持专业技术人员优化知识结构,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进修培养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海大人字[2009]59号)精神,学校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报考2012年在职硕士(包括工程硕士)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原则
1、申报和推荐报考在职研究生,应坚持按需培养、学用一致、注重实效的原则,应以有利于未来发展为前提,并尽可能地将对现阶段工作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2、各单位推荐报考在职研究生应重点面向教学科研一线的中青年教师。
3、所报考的单位应为国内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所报考的学位点应在其学科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二、申报人员范围
1、我校事业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
2、享受学校同条件事业编制人员待遇且由学校事业费支付工资的,以“人才派遣”用工方式在我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条件
1、按照《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进修培养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海大人字[2009]59号,http://222.195.158.131/rsc/020578.htm)精神,申报人员须符合如下要求:
教师须在校连续工作两年以上(截至2012年9月1日,下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须在校连续工作三年以上。
四、申报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
申报人员填写《中国海洋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在职攻读研究生申请表》,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申报我校在职研究生的人员还需由拟报考导师填写意见。
2、单位推荐
请各单位根据上述原则、范围和条件,在保证本单位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进行统筹安排和择优推荐,于9月30日前将《中国海洋大学专业技术人员报考2012年在职研究生推荐汇总表》及申报人员的《中国海洋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在职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一份报送人事处人事服务中心(行远楼424房间),同时发送电子版至yuchunxi@ouc.edu.cn。
3、学校评议
学校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议,并在网上公示后确定人选。
五、注意事项
1、每位导师每年只能招收一名校内教职工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
2、学校针对报考在职研究生的申请每年只受理审批一次,审批结果当次有效,务请各单位将本通知内容传达到各相关人员。
六、博士研究生申报推荐工作时间将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于春玺
联系电话: 66782526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在职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2:《中国海洋大学专业技术人员报考2012年在职研究生推荐汇总表》
人 事 处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