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十二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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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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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第十二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教人司[2011]218)要求,学校拟组织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111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岁(196611以后出生)。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

三、推荐要求

(一)申报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国内作出的为主,申报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二)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候选人信誉进行记录。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填写《第十二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并于8月22日上午前将电子版发送至lcm@ouc.edu.cn

(二)学校评审

人事处受理《第十二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并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推荐人选。对推荐人选,人事处将通知准备其它申报材料。

五、推荐材料报送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请候选人登录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http://qnkjj.cast.org.cn,用候选人注册密码(2011jyb30)注册并登陆后填报电子材料。其中包括《第十二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和有关附件材料。

(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材料必须在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使用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打印。请于826日前将如下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人事处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行远楼422房间)。

1.《第十二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20份,其中2份原件,18份复印件;

 2.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限3篇)及主要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推荐材料非涉密证明;

8)其他材料。

六、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联 系 人:李常明

联系电话:66782516

电子邮箱:lcm@ouc.edu.cn

 

附件:1. 关于推荐第十二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rar

      2.《中国青年科技奖条例》

      3.《第十二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样表)

            

 

                                    人事处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