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11年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博士后项目留学人员的函》(留金秘欧[2010]6316号)的相关要求,学校拟遴选推荐2011年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博士后项目留学人员候选人,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FFCSA)合作的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博士后项目(FFCSA/CSC Cooperation Program),目的是资助双方优秀博士后青年学者到对方的研究机构或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推动中法两国相关实验室之间的合作,促进中法科技合作与交流。该项目资助力度大、合作层次高、影响较深远。FFCSA与中科院、国内高校及科研院所联系紧密,并定期组织科学研讨会及其他学术活动。项目参与人员归国后大多在原单位承担起科研重任,并与法方实验室保持着长期合作关系。与此同时,FFCSA设立有吉尔卡恩(Gilles Kahn)奖,以奖励取得优异科研成绩的项目参与人员。
二、选派规模
全国至多选派30名,我校最多可推荐4名候选人。
三、选派专业
医学、药学、材料、光学、力学、电子学、信息系统、化学等。2011年课题信息和法方项目安排请参见:(http://www.academie-sciences.fr/international/fondation_chine_gb.htm)
四、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18-24个月。
五、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关于遴选2011年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博士后项目留学人员的函》(留金秘欧[2010]6316号,见附件1)规定的申请条件。
2、申请人应符合《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进修培养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海大人字[2009]59号,见附件2)规定的条件。
六、申请程序
申请人填写《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国内外研修申请表》(见附件3),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须在12月17日前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
申请人请于12月20日前将《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国内外研修申请表》一式一份及该项目的申报材料(见附件4)一式三份送至人事处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同时将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xpeng@ouc.edu.cn。《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填写,无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单位名称及地址填写“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266100”,本单位留学主管部门填写“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为“王水清”,联系电话为“0532-66782806”,传真为“0532-66782805”,E-mail为“wangshui@ouc.edu.cn”。
七、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彭小娜
联系电话:66782183 66782516
E-mail:xpeng@o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