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规范学校事业编制外用工管理,拟对学校派遣方式用工情况进行检查,并对2011―2012年度的用工计划进行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在学校人事处统一申报岗位、采用派遣用工方式到我校工作的人员(不包括享受学校事业编制同条件待遇且由学校事业费支付工资的人员)。
二、用工情况检查
(一)单位自查
请各单位根据用工情况进行自查,并认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2010年事业编制外用工情况自查表》(附件1)。
(二)学校检查
学校根据各单位的自查结果,抽查部分单位的用工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整改。
三、年度考核
依据《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海大人字〔2009〕56号),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2010年度考核,并填写《中国海洋大学事业编制外职工年度工作考核表》(附件2)。
此次对派遣人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其中考核优秀人员数量比例不超过本单位派遣人员总数的20%,其本人必须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含试用期)。按照该评优比例不足一人的,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推荐,学校将统一进行考核,最终确定评优人员比例不超过此次考核人员总数的20%。
四、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
学校在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人员中评出先进工作者,并予以表彰和奖励。各单位可按不超过本单位派遣人员总数5%的比例向学校推荐,按照该评优比例不足一人的,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推荐,学校将统一进行考核,最终确定先进工作者比例不超过此次考核人员总数的5%。推荐人员填写《中国海洋大学2010年度先进工作者申报表》(附件3)
五、2011―2012年度用工计划申报
学校事业编制外用工采用计划管理和事先申报制度,原则上用工计划在上一年度末集中申报。用工计划额度内人员异动应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学校相关要求做好变动工作。
(一)各单位2010年度用工岗位及用工2011―2012年度没有变化的,此次不再申报。
(二)2011―2012年度用工岗位有变动或具体人员有变动的单位,请登陆人事处网站(http://222.195.158.131/rsc/more24.htm),下载相关材料填写并申报。
六、经费管理
(一)经学校研究,为保证派遣人员正常参加学校工会的活动和享受工会福利,自2011年1月起,各用人单位按经费支付渠道,暂按500元/人・年向校工会支付工会活动费、福利费等。
(二)请各单位根据2010年度自筹经费的派遣人员工资调整情况划拨2010年度派遣人员工资差额部分,并划拨2011年度工资、保险、工会活动费、工会福利费等。
七、其他
请各单位务必于12月15日前将自查结果、考核及评优结果、考核汇总表、用工申报材料以及财务划账凭单号反馈至人事处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行远楼422房间)。
联系人:王道平
联系电话:66782183
Email:daopingw@ouc.edu.cn
附件:
1. 中国海洋大学2010年事业编制外用工情况自查表
2. 中国海洋大学事业编制外职工年度工作考核表
3. 中国海洋大学2010年度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4. 2010年度事业编制外职工年度工作考核汇总表
人事处
201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