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1-2012学年度我校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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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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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科研单位:

2011年教育部将继续资助1000名左右青年骨干教师作为访问学者到国内重点高校、优势学科进行研修。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见附件1)和《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武汉中心函[2010]7号,见附件2)精神,为了做好我校20102011年度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国内访问学者分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和一般国内访问学者两类。

二、申报学科

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收学科一般应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科等优势学科。

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的接受学科可放宽至博士点学科。

三、申报导师及课题

一般应为在职博士生指导教师,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工作认真负责,主持并承担了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的科研项目。申报课题必须为指导教师取得的重要成果和目前正在承担的国家及省部级科研课题。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

有意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单位填报《中国海洋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见附件3),写明招收国内访问学者的学科专业和指导教师及其研修课题的有关情况,并118日前将该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至人事处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行远楼422室),电子版发送至xpeng@ouc.edu.cn

教育部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当次有效。对于我校目前的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目录见附件4),若相关单位于118日前未有更改,则视为与往年相同,将重新申报;若相关单位拟对目前的接受计划进行调整,则需重新填写《中国海洋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至人事处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行远楼422室),电子版发送至xpeng@ouc.edu.cn

五、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彭小娜

联系电话: 66782516  66782183

 

附件:1.<<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

          2.<<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3.<<中国海洋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

     4.<<我校目前可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专业课题目录>>

          5.<<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1997年版)

              人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