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教学、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学校拟组织2009年度“交通银行奖励教师基金”奖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受聘教师岗位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第1、2条且同时符合第3、4、5、6、7、8、9、10条之一。申报业绩应为2007年1月至2009年12月期间的业绩。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系统讲授过两门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课程,治学严谨,教书育人,成绩突出。
2、积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优良,并认真进行教学研究,在教学建设中(包括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成绩显著。
3、获得国家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或校级本科教学优秀奖一等奖、二等奖。
4、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模范教师、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5、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立项建设负责人。
6、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成员。
7、指导的研究生获校级研究生优秀论文奖一等奖或省级及以上优秀学位论文奖。
8、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或研究生指定教学用书等。
9、主持校级及以上教研教改项目。
10、主持或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攻关项目,或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三、奖励名额
奖励名额为18人,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3人,每人奖金5000元;二等奖5人,每人奖金3000元;三等奖10人,每人奖金2000元。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
申报人填写《中国海洋大学“交通银行奖励教师基金”奖候选人申报推荐表》,并连同业绩证明材料,报所在院(系)。
2、单位推荐
各院(系)组织评议,遴选候选人,并将候选人《中国海洋大学“交通银行奖励教师基金”奖候选人申报推荐表》(需签字盖章)、业绩证明材料一式一份,于 2010年7月30日前报送人事处(行远楼422房间),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daopingw@ouc.edu.cn。
3、学校评审
人事处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选,提出评选意见,报学校研究批准。
4、颁发奖励
学校发文公布获奖人员名单,并会同交通银行青岛分行对获奖人员进行奖励。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王道平
联系电话:66782183 66782516
人 事 处
201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