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和其他实施二次分配的单位:
根据学校5月24日下发的《关于2009年度校内岗位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要求,实施二次分配的各单位应于7月16日前将本单位2010年度二次分配实施细则报人事处,学校将于8月份根据各单位实施细则的规定调整校内岗位津贴基础部分的发放标准。
截止2010年7月20日,尚有个别单位未能按时将2010年度二次分配实施细则报人事处,为保证我校8月份校内岗位津贴基础部分发放标准的按时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请尚未上报材料的单位于7月23日17:00前上报。
二、 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确有困难的单位,经人事处同意,可于7月23日17:00前先将2010年度校内岗位津贴基础部分的发放比例纸质版(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人事处, 2010年度二次分配实施细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0年9月6日前上报。
联系电话:66782519
联系人:梁君明
地址:行远楼418房间
电子邮件:ljm@ouc.edu.cn
人 事 处
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