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保障学校科研工作的发展,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科研项目设立科研助理和辅助工作岗位实施办法(试行)》(海大人字[2009]19号)的精神,2010年我校将继续推进科研项目设立科研助理和辅助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范围
我校2010届应届毕业生。
二、岗位设置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科研工作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科研助理和辅助工作岗位,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科研项目科研助理和辅助岗位计划申报表》(见附件),于6月4日前,以院系为单位报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汇总后,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三、经费来源
各单位所聘任人员的各项费用均由各单位自行承担,工资标准可自行制定。青岛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为920元/月,各单位制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该标准。
联系人:鲍泽峰 盖涛
联系电话:66782838
附件:中国海洋大学2010年度科研项目科研助理和辅助岗位计划申报表
人事处
2010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