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日前,青岛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征集〈青岛市优秀教师风采录〉(第十五集)稿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决定在2010年教师节期间编辑出版《青岛市优秀教师风采录》(第十五集)。现将我校推荐《青岛市优秀教师风采录》入选人选及征集优秀教师典型材料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按《通知》要求,分配给驻青高校的推荐名额为4名。推荐入选人选的重点为40周岁以下,曾获得“全国、省、市优秀教师”、“青岛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的优秀中青年教师。
二、典型材料征集要求
1、典型材料重点反映在新时期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与发展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的突出事迹。要求内容翔实,事迹感人,有鲜明的个性风采。应富有前瞻性、指导性及时代气息,教育理念有创新与突破,体现与时俱进精神。
2、典型材料文体为纪实性报告文学,字数3000字左右。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
申报人填写《青岛市优秀教师风采录》(第十五集)人选推荐表(附件2),报所在院系。
2、院系推荐
各院系在审核评议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组织推荐人选本人或他人以第三人称撰写优秀教师典型材料,并注明撰稿人姓名(不能为推荐人选本人)及联系电话。请各院系于
优秀教师典型材料(A4纸、标题黑体二号、副标题黑体小二、正文仿宋三号字体)一式二份和电子版;经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青岛市优秀教师风采录》人选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优秀教师近期工作彩照电子版一张(非标准像)。
3、学校上报
学校审核并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后,将上述材料报送青岛市教育局。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召斌
联系电话:66782516 66782526
E-mail:lzb@ouc.edu.cn
附件:
1、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征集《青岛市优秀教师风采录》(第十五集)稿件的通知
人 事 处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