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流动站、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为更好培养博士后创新人才,进一步加快我国博士后事业发展,国家在开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的基础上设立特别资助,对取得了自主创新研究成果和在研究能力方面表现突出的博士后,给予10万元的特别资助经费。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中博基字[2008]1号,附件1)和《关于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三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博基字[2010]2号,附件2)的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下达的指标,我校推荐名额为4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必须是进站满8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条件是:
(一)在站期间表现出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遵守国家法律,身体健康。
(二)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大,有创新思维,在站期间的创新研究工作展现出良好前景。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优先申报: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的博士后;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的博士后;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博士后,以及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的博士后;
4、作为优秀留学人才引进的博士后;
5、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紧缺人才重点培养的博士后。
(四)已经申报了第47批面上资助的博士后,不能同时申报本次特别资助。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材料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附件3)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8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审批表》(附件4)一式3份(附件4,A4纸双面打印,以便存档)。
(二)流动站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5)一式1份。
四、申报要求
1、特别资助的申报工作特别强调择优推荐。各流动站要在组织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认真评议,做到公开、公正、择优。
2、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也可以是另外的项目。博士后用申报面上资助的科研项目继续申报特别资助的,该项目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3、申报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4、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采取函评和会评两轮评审,评审费每人360元。
5、请各流动站务于2010年4月15日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和评审费报送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李召斌
联系电话:66782516 66782526
E-mail:lzb@ouc.edu.cn
附件: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资助规定
2、关于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三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
4、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审批表
5、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推荐人选汇总表
人 事 处
二�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