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0年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博士后项目研究人员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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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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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10年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博士后项目留学人员的函》(留金秘欧 [2009]612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我校可推荐优秀青年学者于2010年赴法国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具体遴选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简介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FFCSA)合作的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博士后项目(FFCSA/CSC Cooperation Program),目的是资助双方优秀博士后青年学者到对方的研究机构或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推动中法两国相关实验室之间的合作,促进中法科技合作与交流。

二、选派专业

医学、药学、材料、光学、力学、电子学、信息系统、化学等。2010年课题信息和法方项目安排请参见:http://www.academie-sciences.fr/international/fondation_chine_gb.htm  

三、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18-24个月

    四、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http://www.csc.edu.cn/Chuguo/169f1d94a9fa41b6856732dcb256aa5c.shtml)规定的申请条件。

    2、申请者年龄在35岁以下(19741228后出生),不能为应届博士毕业生,且获得博士学位的时间不能超过6年。

3、具有较高英语/法语水平,能够熟练使用英语/法语进行科研。

4、申请者需来校工作满两年;申请者若在职攻读学位,需拿到学位后工作满两年;申请者若有长期出国经历,需回国工作满两年。

    55年内曾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已获外方全额奖学金资助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不得申请。

    五、申请程序

    1、本人申请

申请人须在1217日前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打印《出国留学申请表》,经由本人签字。

2、单位推荐

所在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在20091217日前将《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送到人事处师资办。

3、学校审批

学校将根据科研和学科建设需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选拔。

六、需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1、《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

    2、已获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英语能力证明(任何能证明本人英语水平或应用能力的有效材料);

4、向法方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外方申请表、专家推荐信、研修计划等。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无需装订,于1217日前送到人事处师资办,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以压缩格式发至以下邮箱:ffcsa@academie-sciences.fr zlzhu@csc.edu.cnjlqiu@cashq.ac.cn xflu@cashq.ac.cn

七、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在外每月生活费2300欧元,由国家留学基金与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共同负担;留学人员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及国内法语培训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人员在法国境内所需的交通费及医疗保险将由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负担。

八、评审、录取办法

材料由学校遴选后上报,20101FFCSA与中科院国际合作局将面试初审通过人员,20103月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安排候选人参加法语培训(脱产4个月)。

 

学校联系人:彭小娜   联系电话:66782516 66782526

留学基金委联系人:朱志龙    联系电话:010-66093931

 

                                     人事处

                                 2009年12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