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流动站、各在站博士后:
为加快我省博士后事业发展,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根据《
一、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
(一)经批准(取得全国统一编号)在我省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
(二)品学兼优,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在科研工作中取得过优异成绩;
(三)选题范围紧密结合山东的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重点,所研究课题(项目)具有较大的理论创新意义或较好的应用转化前景,符合我省科技创新、技术攻关、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性研究的重点发展方向;
(四)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加强合作,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产学研结合的自主创新项目,以统招统分身份进站的博士和海外留学博士在站期间承担的博士后创新项目予以优先资助。
获得过省择优资助或者创新资金的博士后不得进行此次申报。
二、资助等级及额度
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分三个等级给予资助,一等每项资助8万元,二等每项资助5万元,三等每项资助2万元。
三、专项资金的使用
博士后研究人员获得的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其使用和管理按《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程序
(一)
表格填写注意事项:
1、表格中流动站名称为我校8个博士后流动站(海洋科学、大气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水利工程、水产学、生物学、药学)之一,不可填写所在院所名称;设站单位填写中国海洋大学;进站通知复印件由学校统一准备;
2、表格可根据申请项目内容加以调整,但应保持原格式不变;
3、申报项目根据您目前从事的专业申报,可与您所在流动站的方向不一致;
4、设站单位意见由学校统一签字、盖章,不需所在流动站填写。
(二)请各申请人于
联系人:李召斌
联系电话:66782516 66782526
附件:
人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