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增补完善长江学者评审系统有关专家信息的通知》(教人司[2009]283号)精神,拟对长江学者评审专家库进行补充和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现有评审专家信息
2007年学校曾向教育部集中推荐48名评审专家,请各单位认真核对《中国海洋大学2007年长江学者通讯评审专家信息表》,并在电子版上进行标注修改。
二、补充推荐一批评审专家
1.推荐海外专家
所推荐的海外专家(含港澳台地区的专家)应是海外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担任相当
2. 推荐本校专家
在学校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能使用网络进行评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三大奖排名前两位者或者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排名前两位者;
(2)国家重大项目负责人,包括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863领域专家,863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支撑计划项目(牵头单位)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群体负责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教育部创新团队项目负责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负责人,国家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
(3)担任重要学术职务者,包括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科技委、社科委委员;
(4)国家一级、二级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
三、注意事项
1、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专家已是两院院士、长江学者,或者已在2007年推荐的专家中,则不必再行推荐;
2、请认真核实专家的联系方式,特别是专家的电子邮件和国内专家的手机号码必须填写;
3、按教育部要求,专家信息表中推荐专家的“可评审专业方向”至少填三项。
请各单位于
附件:
2、《补充推荐长江学者评审专家信息表》
人事处
二oo九年九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