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推荐2009年度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3-19浏览次数:141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组织开展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选拔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09]34号)和教育部《关于选拔推荐2009年度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教人司[2009]84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以及其他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优先推荐被纳入教育部“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和科技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基地的优秀年轻学术带头人。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处于较高水平。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411后出生)。

三、推荐数量

教育部规定我校推荐候选人1名。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请各单位于2009328日前,将以下材料送交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行远楼424):

1、《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一式7份,并将电子版发至ggk@ouc.edu.cn。如有其他重要材料作为附件,每人不超过A4纸一页。有关涉密人员的资料,应在材料明显位置明确标出。

 2 各呈报单位要认真做好证书及材料的审查工作,确保《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中所列情况属实。审核无误后,材料审查人和负责人需在《证明材料目录》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并送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

人:郭香莲

联系电话:66782516

 附件:

1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2推荐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证明材料目录 

                        人事处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