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站博士后:
为更好培养博士后创新人才,进一步加快我国博士后事业发展,国家在开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的基础上设立特别资助,对取得了自主创新研究成果和在研究能力方面表现突出的博士后,给予10万元的特别资助经费。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中博基字[2008]1号)和《关于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二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博基字[2009]2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
申报特别资助必须是进站满8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条件是:
(一)在站期间表现出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遵守国家法律,身体健康。
(二)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大,有创新思维,取得了创新研究成果,具有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以优先申报: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的博士后;
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博士后;
3、流动站引进的优秀海外留学人才;
4、在重点学科设立的流动站中,从事科研工作的骨干博士后;
5、单位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紧缺人才重点培养的博士后。
(四)已经申报了第45批面上资助的博士后,不能同时申报本次特别资助。
(五)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暂不接受涉密专业的申报。
二、申报方式
特别资助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的方式,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申报。根据规定,我校拟申报人数为3人,择优推荐。
三、申报材料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简称《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8份(A4封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申报表》从中国博士后信息网下载软件填写后打印,网址(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en_index.asp)。填毕通过检查保护”对申报表信息进行规范字段检查,生成“保护文档”,同时报送“保护文档”的电子版(发送至:lzb@ouc.edu.cn)。
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审批表》一式3份(A4纸1张,双面打印,以便存档)。
四、有关要求
1、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也可以是其他的创新项目。博士后用申报面上资助的科研项目继续申报特别资助的,该项目必须有新的创新点。
2、申报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4、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采取函评和会评两轮评审,评审费每人360元。
5、申报材料请于2009年3月25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行远楼424房间)。
联系人:李召斌
联系电话:66782516
人事处
2009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