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二○○八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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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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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二○○八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及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

 1.总体要求

考核工作依据《中国海洋大学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进行。考核是对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的综合评价,是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调资的重要依据。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组织和动员工作,考核中要严格履行程序,防止以评代考,以票取人等简单化倾向;要本着寻找差距、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原则,对每一名工作人员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考核范围:全校所有在编的正式在职人员。在站博士后按在职人员管理参加考核,不占本单位基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考核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详见党委组织部网页)

 3.考核等次

为配合岗位聘任做好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工作,经学校研究,考核等次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规定执行,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掌握在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 10 %以内,15 人以下的单位最多不超过 15 %。

 4.时间安排

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请各单位根据年终工作安排,抓紧组织实施,于20081231日前结束考核工作。

二、评选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

 1.评选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条件(具体评选条件见附件)

 2.评选范围、名额

(1) 优秀教师评选范围:教师岗位人员。

(2) 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非教师岗位人员。

(3) 评选比例:一般掌握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 5 %以内。

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属荣誉称号,由学校通报表彰和奖励,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存入本人档案,并作为今后提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3. 评选办法和要求

(1) 评优工作由所在单位的党总支(分党委)统一组织评审推荐,机关党政管理干部的评优由机关党委统一组织。

(2) 评选工作采取组织评议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根据评选名额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后上报学校。

(3) 评优工作要坚持标准、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保证质量。要通过评优达到互相促进、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其他

 1、各类表格下载后一律用16K纸进行打印,个人填写的表格要16K纸双面打印。

 2、各单位将《中国海洋大学工作人员2008年度考核登记表》、《中国海洋大学2008度优秀教师呈批表》、《中国海洋大学2008度先进工作者呈批表》、《中国海洋大学2008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等材料于20081231以前报人事处人事科(同时请将《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jjy@ouc.edu.cn),联系人:季军远,联系电话:66782183

                

附件:   1. 中国海洋大学工作人员2008年度考核登记表

       2. 中国海洋大学2008年度优秀教师呈批表

       3. 中国海洋大学2008年度先进工作者呈批表

       4. 中国海洋大学2008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

 

 

                                     中国海洋大学人事处

                          二○○八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