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09年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博士后项目遴选函》(留金秘项[2008]6015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我校可推荐优秀青年学者于2009年赴法国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具体遴选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简介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FFCSA)合作的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博士后项目(FFCSA/CSC Cooperation Program),目的是资助双方优秀博士后青年学者到对方的研究机构或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推动中法两国相关实验室之间的合作,促进中法科技合作与交流。
二、选派专业
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详见国家留学网“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具体选派学科和项目安排请参见: (http://www.academie-sciences.fr/international/fondation_chine_gb.htm)
三、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18-24个月
四、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申请条件。
2、申请者应该于2008年12月份前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的时间不能超过6年,年龄在35岁以下。
3、申请者需来校工作满两年;申请者若在职攻读学位,需拿到学位后工作满两年;申请者若有长期出国经历,需回国工作满两年。
4、英语水平符合外方要求。
五、申请程序
1、本人申请
申请人须在11月29日前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打印《出国留学申请表》,经由本人签字。
2、单位推荐
所在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在2009年11月29日前将《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送到人事处师资办。
3、学校审批
学校将根据科研和学科建设需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选拔,待确定名单后,申请人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交纳500元报名评审费,届时请将此笔费用汇至如下地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 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账 号:0102049509026401697
(请务必注明“FFCSA博士后项目”及申请人姓名)。
六、需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1、《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
2、已获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英语能力证明(任何能证明本人英语水平或应用能力的有效材料);
4、报名评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
5、向法方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复印件:
(1)详细个人简历;
(2)个人陈述申请动机的信;
(3)研修计划;
(4)发表过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
(5)获得过的学术研究奖项;
(6)两封推荐信(一封出自实验室主任,一封出自本机构最高领导或仍在本机构工作的院士);
(7)《奖学金申请表格》 (该申请表格见http://www.academie-sciences.fr/international/fondation_chine_gb.htm)。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于12月18日前送到人事处师资办,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以压缩格式发至以下邮箱:ffcsa@academie-sciences.fr、 zlzhu@csc.edu.cn、jlqiu@cashq.ac.cn和 xflu@cashq.ac.cn。
七、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及国内法语培训费由国家留学基金负担;留学人员在法(或瑞士)每月生活费2300欧元,由国家留学基金与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共同负担;留学人员在法国(或瑞士)境内所需的交通费及医疗保险将由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负担。
八、评审、录取办法
材料由学校遴选后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与中科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2009年1月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将派专家来华与中科院共同组织面试工作,并确定候选人名单,2009年3月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安排候选人参加法语培训(脱产4个月)。
学校联系人:彭小娜 联系电话:66782516
留学基金委联系人:朱志龙 联系电话:010-66093979
人事处
200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