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文件,2009年教育部将资助1000名青年骨干教师作为访问学者到国内重点高校优势学科进行研修,为了做好我校2009―2010学年度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类别:
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和一般国内访问学者。
2、申报学科:
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学科一般应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科等优势学科。
英语类、艺术类、体育类、民族类和接受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的专业可放宽至博士点学科。
3、申报导师:
一般应为在职博士生指导教师,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工作认真负责,主持并承担了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的科研项目。
4、提交材料:
请各单位于
未尽事宜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
联系电话:66782516
附件:
人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