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人办发[2008]115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03]90号)的要求, 2008年度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工作选拔推荐工作开始,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附件1)认真组织,严格遴选,并于9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至rsc@ouc.edu.cn和ggk@ouc.edu.cn)及书面材料送交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以便学校及时上报。
1、《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2份;
2、《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25份(暂报一份,标准A3纸打印)及电子版;
3.获奖证书原件(原件验审后退回)及复印件各1份;
4.其他附件材料一套(参阅附件3,可根据需要调整内容),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论文不超过3篇,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SCI、EI收录证明等。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装订成册。
联系人:郭香莲
联系电话:66782516
人事处
二○○八年九月五日
附件:
1. 关于做好2008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2.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
3.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
4.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
5.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附件材料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