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定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及有关工作的通知》(会考[2008]36号)要求,现将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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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日 期 |
初 级 资 格 |
中 级 资 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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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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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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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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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二、请考生于8月22日―9月5日登录青岛人事局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重新下载打印准考证(不需要盖章),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5月1―16日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作废。
人事处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