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工勤技能人员和非教学单位各专业技术系列人员岗位设置管理与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6-17浏览次数:461

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海大人字[2007]117号)和《中国海洋大学关于首次岗位聘任的实施意见》(海大人字[2007]118号)等文件精神,在全校各单位的积极努力下,学校各教学单位的岗位评聘工作已基本完成。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各类岗位的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聘任工作过程中各类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岗位聘任工作顺利推进。

二、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岗位数量,结合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等,认真学习、领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任的相关文件精神,做好专业技术各系列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的岗位竞聘的评议工作。评聘程序参照《中国海洋大学关于首次岗位聘任的实施意见》(海大人字〔2007118号)执行。要求各单位于624日前,将岗位聘任书面评议结果及《呈报表》(一式一份)报送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66782516   66781913   66782180 

E-mail: rsc@ouc.edu.cn

 

     人事处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