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青岛市2008年度工人技术等级考试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6-03浏览次数:273

各有关单位:

接青岛市人事局通知,200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试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及形式

工人技术等级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两部分。理论考试内容以职业道德为主,采取人机对话形式,由青岛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内容以山东省统编教材相关内容为主。考核按工种和级别分别进行。

二、考试报名

1、报名条件

符合《青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试行意见》(青人发〔20034号)规定的我校事业编制职工。

2、报名时间和地点

请各单位于2008613下午5时前(公休日除外),将经审查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名单报人事处人事科。

3、报名办法

申请人需填写《青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和《青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呈批表》(到人事处人事科领取)。

三、报名时需审验的材料

1、申报参加高级工考核的需携带中级工证书原件,申报参加中级工考核的需携带初级工证书原件。

2、根据文件要求,报名参加考核的工人需填写《青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呈批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由所在单位填写“思想政治表现考核情况”、“生产工作成绩考核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后,报人事处审核同意。

四、考试教材

考试教材使用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办公室编写的教材(2002年版)。同时免费提供青岛市人事局编写的《2008年度青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复习资料》。教材征订与考试报名同时进行,考生根据需要自愿订购。

五、考试时间、地点

理论考试及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拟定于20089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费用

根据《关于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考核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涉发〔1995300号)规定,考试费用标准见《青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试收费标准》(见附件)。

七、其 他

1、各单位应严格按照《青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试行意见》(青人发〔20034号)的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审核报名资格,对出现的弄虚作假的人和事,要从严查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我校具有高级工资格和已被聘任为高级工的人员已超过我校高级工的岗位编制数。本次考试合格者,学校将在编制设岗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和学校工作需要,在具有相应岗位任职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人事处

200863

 

   附件:

   1.《青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试行意见》(青人发〔2003〕4号)

   2. 关于2008年度青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