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山东省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在职职工2007年度考核结果,现将我校在职职工正常增加薪级工资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正常增加薪级工资人员范围:
1、我校
2、2007年度因调整行政职务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薪级工资已调整且达到起点薪级的在职职工,本次不增加薪级工资。
二、正常增加薪级工资的时间:
自2008年1月份起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三、其他有关问题
1、在职职工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后,其住房增量补贴、住房租金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相应调整。
2、上述增加的工资与2008年5月份工资一并发放。
人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