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1:1配套项目选拔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2-26浏览次数:203

各有关单位:

2008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11配套项目的选拔工作即将展开,本年度将资助30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留学。为了做好我校教师公派出国留学选拔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博士生,优先支持具有博士学位人员赴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

留学期限: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留学期限为3-12个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联合培博士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二、选派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本学科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来校工作两年后或者出国进修回国两年后方可申请;

4、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规定的要求;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二)类别及要求

1.博士研究生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硕士学位,或申请时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硕士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2.联合培养博士生

申请人应为在读优秀博士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出具的正式邀请函复印件及国内外导师为其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和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说明。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

3.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研究申请人应是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岁。

4.高级研究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除应符合访问学者的申请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②“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③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博士生导师。

三、选派程序

1、个人申请。有意向申请此项目的教师请于38日前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填写并提交申请;并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中国海洋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留学)申请表》一份(电子及书面),有外语成绩者,请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审核。各单位结合学科建设需要,严格按照选派条件进行择优推荐,并填写《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院系申请人员汇总(电子及书面)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于310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xpeng@ouc.edu.cn,请注明“青年骨干教师出国项目”)。

3、学校审批。学校根据师资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计划,确定选派人员名单。

 

联系电话:82032516

联系人: 彭小娜   李常明                                        

 

                                                        人事处

                                                       2008-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