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08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我校教师公派出国留学选拔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派仍实行“个人申请、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
2008年度我校继续实施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开展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双方每年1:1配套资助30名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留学。
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
留学期限: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联合培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除了符合《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外,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来校工作两年后或者出国进修回国两年后方可申请。
申请时原则上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外语水平原则上应达到《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及有关情况说明》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受理方式
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将于
并请按照《关于准备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非学生类)的要求准备一式两份书面材料,研究生申请材料需三份。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提前做好申请准备工作,以免系统关闭,贻误申请。学校将于下学期开学后受理有关申请材料,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82032516
联系人: 李常明 彭小娜
人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