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二○○七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12-28浏览次数:198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二○○七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及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

 1.总体要求

考核工作依据中国海洋大学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进行。考核是对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的综合评价,是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调资的重要依据。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组织和动员工作,考核中要严格履行程序,防止以评代考,以票取人等简单化倾向;要本着寻找差距、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原则,对每一名工作人员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考核范围:全校所有在编的正式在职人员以及经学校批准的计划内临时用工人员。在站博士后按在职人员管理参加考核,不占本单位基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考核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详见党委组织部网页)

 3.考核等次

为配合岗位聘任做好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工作,经学校研究,考核等次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规定执行,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掌握在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 10 %以内,15 人以下的单位最多不超过 15 %。

 4.时间安排

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请各单位根据年终工作安排,抓紧组织实施,于20071231日前结束考核工作。

二、评选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

 1.评选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条件

 2.评选范围、名额

(1) 优秀教师评选范围:本年度考核为优秀且聘任教师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2) 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本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其他人员。

(3) 评选比例:一般掌握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 5 %以内。

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属荣誉称号,由学校通报表彰和奖励,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存入本人档案,并作为今后提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3. 评选办法和要求

(1) 评优工作由所在单位的党总支(分党委)统一组织评审推荐,机关党政管理干部的评优由机关党委统一组织。

(2) 评选工作采取组织评议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根据评选名额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后上报学校。

(3) 评优工作要坚持标准、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保证质量。要通过评优达到互相促进、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其他

 1、各类表格下载后一律用16K纸进行打印,个人填写的表格要双面打印。

 2、各单位将考核汇总表、《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优秀教师呈批表》、《先进工作者呈批表等材料于20071231以前报人事处人事科,同时将考核及评优结果电子版发jjy@ouc.edu.cn.

                

 

                                     中国海洋大学人事处

                  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表:下载

1汇总表

(1)《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

(2)《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审核备案统计表》

(3)《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登记表》

(4)《年度考核未定等次人员登记表》

(5)《年度考核未参加考核人员登记表》

2《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优秀教师呈批表》

4《先进工作者呈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