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8年度临时用工岗位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12-05浏览次数:273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临时用工管理暂行规定》(海大人字[2006]69号)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08年度临时用工岗位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严格按照“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择优使用”的原则,结合我校岗位设置管理相关规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本单位2007年度临时用工情况进行自查,清退非法用工,并制定2008年度本单位临时用工计划。

二、2008年度学校临时用工继续采用劳务派遣形式。临时用工经费分为学校事业费支付和各用工单位自筹经费支付两种形式,其中经学校批准自筹经费支付的临时用工,工资和社会保险金纳入本单位的财务预算。

三、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2007年临时用工情况自查表》和《中国海洋大学2008年度设置临时用工岗位申报表》,并于2007127日前送交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

四、学校将结合我校的人事制度改革情况,根据各单位人员编制实际,对各单位上报的临时用工申请进行严格审批。超编单位原则上不得使用临时用工。

联系人:盖涛

联系电话:82032838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2007年临时用工情况自查表  

      2中国海洋大学2008年度设置临时用工岗位申报表

 

 

 

                                    人事处

                                2007年12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