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六次青岛市安家补贴发放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11-16浏览次数:352

各相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有关文件要求,青岛市安家补贴经费每年一次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现对200511-20051231日来青落户并符合领取青岛市安家补贴的我校教职工进行统计汇总,报青岛市相关部门统一核定后进行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051120051231日来青落户并符合领取安家补贴的教职工;2004年引进人才符合领取安家补贴,但未申报的教职工。

注: 2003年、2004年引进的国内外优秀人才,已发放安家补贴,今年不需要再提报名单,将按以往名单进行发放。

二、需提交材料:

我校与引进人才签定的五年以上正式合同、引进人才在青户口簿和身份证,同时根据引进人才的不同情况,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需报人事部颁发的《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证书》;
  (二)国家
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需报人事部公布的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的文件;
  (三)博士生导师需报国务院学位办的发文或学校颁发的证书;
  (四)45岁以下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需报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
  (五)在站博士后出站后留青工作的,需报博士后有关证书;  

(六)博士需报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七)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报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八)海外留学博士、硕士需报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留学回国人员工作派遣报到通知》,以及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海外博士后需报是高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以及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三、提交材料时间

请各单位按要求填写《第六次青岛市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发放安家补贴人员名单》(见附件),并至迟于20071121日前将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及其他相关材料交人事处人事科,同时将名单电子版发送至jjy@ouc.edu.cn

 

附件:《第六次青岛市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发放安家补贴人员名单

联系人:季军远

联系电话:82032183

                                  人事处

                                 2007.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