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11-07浏览次数:22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鲁人发〔200772号)和山东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的通知要求,现就2007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请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
   
(一)经批准在我校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已办理进站手续并通过开题答辩;
   
(二)品学兼优,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在科研工作中做出过优异成绩;
   
(三)选题范围紧密结合山东的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重点,所研究课题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符合我省科技创新、技术攻关、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性研究的重点发展领域及方向;
   
(四)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项目,国家统招统分博士和海外留学博士在站期间承担的博士后创新项目予以优先资助。
    
二、资助等级及额度
  
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分三个等级给予资助,一等每项资助8万元,二等每项资助5万元,三等每项资助2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博士后创新资金,须由博士后研究人员填写《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博士后站初审同意后,并于2007111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一)《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一式3份,用A4纸双面印制)和《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资助项目简介》(见附件,一式1份,A4纸),及其电子版(发送至rsc@ouc.edu.cn,请注明申请博士后专项资金);
   
(二)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签批的进站通知(复印件);属联合培养的,还须附上《联合培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复印件)
  
联 系 人:李常明
  
联系电话:82032516
  
附件:1.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

         2.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资助项目简介

                                人事处

                                 二ОО七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