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07年度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留学的紧急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9-29浏览次数:488

 

全校各单位:

为鼓励青年骨干教师进入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知名科研机构研修学习、开展经常性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根据我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的《合作开展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协议书》的要求,学校拟选派青年骨干教师出国学习或合作研究,跟踪学术前沿。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派出方式

1、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我校共同配套资助

2、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国际旅费资助

二、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1、访问学者:6-12个月

2、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3、联合培养博士生:612个月

4、博士研究生:3648个月

5、博士后:6-12个月

6、短期研修生:13个月(仅限提供国际旅费资助方式团组派出)

二、选派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本学科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规定的要求。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三、选派程序

1、个人申请。有意向申请此项目的教师请于930日前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填写并提交申请;并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中国海洋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留学)申请表》一份(电子及书面),有外语成绩者,请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审核。各单位结合学科建设需要,严格按照选派条件进行择优推荐,并填写《中国海洋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留学)申请汇总表》(电子及书面)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于104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xpeng@ouc.edu.cn,请注明“青年骨干教师出国项目”)。

3、学校审批。学校根据师资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计划,确定选派人员名单。

 

 联系人:彭小娜

联系电话:82032516

电子邮箱:xpeng@ouc.edu.cn

 

附件:

1、《中国海洋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留学)申请表

2、《中国海洋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留学)申请汇总表

 

                                         

 

                                  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

                                       2007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