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对符合特许条款的高等学校教师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补充说明的要求,对本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明确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请各单位将符合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所有相关材料及费用报至人事处师资办,逾期不予受理。
详细情况请见山东省教育厅通知:
http://www.gspxzx.sdnu.edu.cn/n151.aspx
人事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对符合特许条款的高等学校教师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补充说明的要求,对本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明确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请各单位将符合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所有相关材料及费用报至人事处师资办,逾期不予受理。
详细情况请见山东省教育厅通知:
http://www.gspxzx.sdnu.edu.cn/n151.aspx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