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选拔2007年度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工作的通知》(鲁人办发[2007]15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03]90号)的要求, 2007年度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工作选拔推荐工作开始,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附件1)认真组织,严格遴选,并于9月14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至ggk@ouc.edu.cn,lcm@ouc.edu.cn)及书面材料送交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以便学校及时上报。
1、《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2份;
2、《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25份(暂报一份,标准A3纸打印)及电子版;
3.获奖证书原件(原件验审后退回)及复印件各1份;
4.其他附件材料一套(参阅附件5,可根据需要调整内容),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论文不超过3篇,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SCI、EI收录证明等。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装订成册。
附件:
1、关于做好2007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人办发[2007]157号)
2、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
3、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
4、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
5、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附件材料目录(样本)
人事处
二○○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