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0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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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7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鲁教人处函[2007]10号)文件精神,现将2007年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今年新补充到我校的专任教师和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

以前未参加或未通过岗前培训的专任教师和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与教师职业修养、大学教学论。

高等师范学校“教育学”学科门类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可免修、免试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

    参加“高等教育法学”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补考的人员,统一参加“高等教育法规与教师职业修养”考试。

三、报名时间

各单位组织人员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附件1)、《补考人员信息表》(附件2),并于2007725日前将书面材料各一式一份(电子版发至by8119@163.com)和一张一寸照片(背面写上名字、本人所在单位名称)报送到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

免修、免试“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人员,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培训时间

集中面授时间拟定于2007824-29日。请各单位于823日下午到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领取教材和课表。

五、培训地点

具体培训地点8月中旬登陆青岛大学网站(www.qdu.edu.cn)首页“通知公告”或“人事信息”查询。

六、培训经费

根据省物价局规定,培训费每人290元(含教材费70元),补考每门课程补考费20元,各单位报名时一并交到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

七、培训要求

凡参加岗前培训人员必须通过考试,并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对考试不合格未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者,在新一轮岗位聘任中,原则上学校将不予聘任。

在试用期的新进人员,如考试不合格未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学校将予以辞退。

八、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白洋

联系电话:0532-82032516

E-mailby8119@163.com

 

附件 1.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

附件 2.补考人员信息表

                                 

 

         人事处

2007719日